(2014年4月29日廉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叶春辞去廉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任命:
叶春为廉江市监察局局长;
李建煜为廉江市民政局局长,免去其廉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张勇进为廉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免去其廉江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吴敏为廉江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免去其廉江市卫生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江的廉江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免去袁汉静的廉江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祝茂的廉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太球的廉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福新的廉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廉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叶军为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任命全锋为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