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陈再东同志辞去廉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2年4月26日廉江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廉江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决定接受陈再东同志辞去廉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廉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版权所有:廉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廉江市五一路1号
联系电话:0759-6622259 粤ICP备12000930号